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中华金银珠宝名牌》工程实施办法 一、目的 目前,我国金银珠宝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产业。我国金银珠宝行业中绝大部分企业为非公有制企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金银珠宝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打造金银珠宝业名牌骨干企业,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实现金银珠宝业的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在金银珠宝企业中(含港、澳、台地区)进行《中华金银珠宝名牌》培育、评选和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原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简称“商会”)所实施的《中华金银珠宝名牌》工程,整体活动保持非营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