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王素卿司长在2005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上的讲话和全国工程担保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市招函[2005]5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 “2005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和全国工程担保座谈会”于2005年8月25日在北京召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等派代表参加了论坛会议。黄卫副部长和王素卿司长在工程但保论坛上作了重要讲话。 全国工程担保论坛结束后,我们又组织召开了全国工程担保座谈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担保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现将王素卿司长在2005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上的讲话和全国工程担保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行。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九月五日 附: 开拓创新、重在落实,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非常高兴参加“2005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这是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首次召开的有来自各方代表参加的全国性工程担保会议,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论坛的召开是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推动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工程担保市场秩序,达到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重要意义 工程担保制度起源于美国公共投资建设领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项制度的推行保证了建筑业快速健康的发展。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将其列入施工合同条件,国际贸易组织及许多国家政府文件都对工程担保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工程担保已成为世界建筑行业普遍接受和应用的一种国际惯例。 目前,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虚假招投、违法转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我国建筑市场领域引入工程担保机制,它在受益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之间构筑起经济利益关系。担保人一旦承担担保责任,必将对被担保人事前、事中、事后的行为进行全程考核、监督。担保人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并通过严格的责任索赔程序,强化各行为主体的合同意识,从而减轻政府在工程管理方面的负担。用市场手段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实现政府对建筑市场管理由直接的实物监督为主向以建设程序监督为主的转变。 建设主管部门正在逐步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包括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规范劳务分包制度以及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保险制度等等。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已经成为建设主管部门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建设市场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国建筑业推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市场信用问题的新型的市场管理手段。 几年来经过各方的努力,我们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编制印发了招投标文件、承包施工合同等示范文本,建立了合同备案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了建设主体各方的权利义务。一个工程项目就是通过一系列大大小小合同的履行而完成的,如果建设主体各方都能够信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就能够有效地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能够形成良好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投标、承包商履约、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付款担保等四个担保品种,都是针对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而推行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具体体现在合同的履行行为上。工程担保作为控制工程合同履行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利用建设市场主体及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关系,通过增加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和加大违约成本的约束和惩罚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控制建设合同履约风险,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