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十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奖的通知 (体政字〔200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体育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高水平优秀成果,扩大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影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今年体育理论工作计划,国家体育总局决定进行“十五”期间(2001 – 2005年)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奖评选活动。 一、评奖范围 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验收结项的,“十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体育学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