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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2004年度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2004年度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监局:
  在2004年度全国期货经营机构年检中,第二批有34家期货经纪公司和49家营业部通过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派出机构尽快收取辖区内第二批通过2004年度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会加贴年检标识并加盖年检章。
  二、各派出机构要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对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监管,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通过年检的期货经营机构继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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