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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卫生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发改农经[2005]159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5]1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卫生厅(局)、教育厅(委、局):
  农村学校饮水安全是整个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做好这项工作作出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920号,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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