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放二○○六年度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业管理  
【发文字号】 发改盐业函[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放二○○六年度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改盐业函[2005]18号


北京市、广东省盐业管理办公室,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盐务局,中国盐业总公司:
  为了保障全国碘盐供应,提高我国合格碘盐的普及率,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结构调整的思路,现将二○○六年度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