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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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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明电[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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