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做好《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7
【实施日期】
2005-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保险兼业代理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二个月申请办理换证事宜。”之规定,青海保监局决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