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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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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5]4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高雅艺术的普及工作,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宗旨和指导思想
  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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