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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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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5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5号
根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4号)规定,我部组织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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