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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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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9〕90号
【发布日期】 2009-06-1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织推动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杨栋梁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崔津渡   副市长
       张俊芳   副市长
       吴 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张志强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津新   市卫生局局长
       李秋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庆和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强   市编办副主任
       荆洪阳   市教委副主任
       金海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丽娟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李庆云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云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邢铁龙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推动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制定、论证和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以及各部门拟定的政策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研究涉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秋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陈庆和担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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