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支柱产业,实施信息产业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加快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2009—2011),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东莞建设为以电子信息产业为特色的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定位和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四新”(即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战略决策,建立东莞现代产业体系,尽快引进和建设一批对我市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起重要带动和支撑作用的信息产业重大项目,提前布局信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抢占发展先机,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推进我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紧密结合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培育和建设一批能对我市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起重要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重大项目,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
1.市场和效益原则。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我市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期,能为我市带来较高的利税贡献。
2.产业带动原则。重大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作用,能带动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填补和增强产业链薄弱环节,推动我市信息产业优势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3.环境友好原则。重大项目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各级政府制定的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属于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小的产业类型。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在“四新一软”等高增长行业(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及软件、集成电路)的研发和生产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以及若干产业集群;掌握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品;通过重大项目的建设培养一支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专业化信息产业高端技术人才队伍。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新型平板显示
包括OLED和TFT—LCD 技术。重点推动OLED关键装备的研制,建设OLED显示屏示范生产线,依托广东省有机发光产业技术研究,形成OLED规模化生产能力;积极参与国家OLED器件、材料等标准制定;大力发展OLED的配套产业,包括玻璃基板、靶材、有机材料及OLED应用产品等。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新一代显示技术创新产业基地。
(二)新能源
大力推动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主要器件和材料的本地化生产;建设光伏试验电厂;扶持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究开发;扶持研究开展蓄电池新技术及材料;扶持发展光伏发电的输变电设备;扶持发展直流用电产品,建设直流供电示范小区。力争光伏发电材料、设备、器件大部分本地化,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光伏产业低成本发展模式。
(三)新光源
重点发展LED产业,包括上游新型半导体材料、大功率LED芯片、中游大功率LED产品封装以及下游LED照明应用产品。在产业链上游方面,积极引进新型半导体材料、衬底、外延片、大功率芯片研发机构及生产企业,实现LED衬底、外延片及大功率芯片的规模化生产;在产业链中下游方面,加快大尺寸LED背光源技术及产品的开发,重点发展高亮度道路照明灯具和节能灯具。
(四)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
包括无源光纤网(xPON)接入、宽带无线城域网、光纤到户(FTTH)、近距离无线通信等多种宽带接入技术,以及适用于新一代高速宽带网络的设备和产品,如城域网关键设备、高性能路由器、软交换设备、IP多媒体子系统(IMS)设备、流媒体系统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络测试设备。
(五)软件、集成电路及其他
重点发展可促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八大支柱产业升级发展的嵌入式软件,研发广泛应用于仪器、电子产品、医疗电子等领域的嵌入式系统软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软件外包服务业;力争引进1—2条8英寸以上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产线及其相应配套企业,打造华南微电子制造基地,重点发展对未来整机发展有重大影响的SoC芯片产品;大力发展数字家庭高清互动运营平台、互联互通关键技术与高清交互终端、智能控制关键技术及产品以及3C融合超窄带高速高效通讯技术及产品;重点发展RFID芯片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发展有助于带动我市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其他新兴领域的信息产业重大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和健全我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机制,“东莞市TFT—LCD龙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东莞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全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政策的战略决策,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贸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工作会议和现场办公协调会议,及时通报全市重大项目工作动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各项规划、决策,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将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领导小组要落实人员和经费,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构建和完善重大项目科学决策制度
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每年年初研究提出当年信息产业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重大项目申报单位向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规划设计、技术鉴定报告等,原则上要经有资质的咨询和研究机构编制。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有关情况从咨询专家库筛选有关专家组成项目咨询专家组,专家组从项目可行性、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能耗、对生态环境影响等各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并形成综合评估论证意见提交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市产业发展政策及专家组论证意见,因应企业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投资建设的进度、投资规模以及达产后预期产值、税收贡献等,针对不同的项目的“个性化”需求,“量身订制”,研究提出当年度重大项目及支持计划,报经市政府以“一事一议”的模式研究批准同意后下达。期间若有新增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呈报市政府研究讨论。重大项目的资助资金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制定优惠政策,打造重大项目投资优质环境
加快围绕重大项目研究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打造我市优质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产业龙头项目落户我市。首先,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政企合作共建和退出机制。由于多数重大项目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为提高项目成功率,对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的重大项目,我市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5%的额度内,以资本金或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作价参股项目合作建设。待项目达产或若干年内,政府资产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推动企业上市、溢价转让、置换等方式实现撤资退出。其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凡获得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在国家、省、市资助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额度内,对获得国家立项并获得国家财政相关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由市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对获得省立项并获得省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市财政按1:0.5的比例配套资助。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扶持资金扶持建设液晶电视集成制造示范生产线,扶持建设OLED显示屏示范生产线,市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报市政府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应优先考虑列入年度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融资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资助计划。再次,政府资源重点向重大项目倾斜。对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的重大项目,各级政府在用地指标、规费减免等方面要确保优先调剂解决,对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实行先租赁后赎买的方式,或以土地出让金作价入股投资。
(四)部门明确职责,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省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有关精神,制定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根据本意见精神,会市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上报国家或省审批的重大项目,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并主动加强与省、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有关优惠和配套政策;市政府各部门要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对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的重大项目,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环保评估、金融服务、通关进口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各有关镇(街)、园区要积极支持配合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电力、交通、邮电、供水等部门应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有关需要,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编制专家人才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咨询专家库和高端信息技术人才库,通过专家库及人才库的建设加强高端信息技术人才的跟踪服务和管理,为我市重大项目实施提供人才支撑。教育、人事、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人才优惠政策,建立和健全我市信息技术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聘请海内外优秀留学人员和专家来莞工作;支持我市现有高校、中职学校、技校等开设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器等高端信息技术专业课程,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课程和教材建设,为我市培养高端信息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级技工;鼓励企业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并积极通过委培、定向等方式与国内外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我市企业信息化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市内各类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训机构建设,大规模开展信息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加强专业人才的终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