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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省政府领导分片包防汛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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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山东省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明电〔2009〕62号
【发布日期】 2009-05-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省政府领导分片包防汛制度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9〕6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防汛工作,省政府确定继续实行省政府领导分片包防汛制度,具体分工如下:
  姜大明省长负责全省面上防汛工作,重点抓好黄河(含东平湖)防汛工作;王仁元常务副省长负责海河流域防汛工作,重点抓好漳卫河(含恩县洼滞洪区)防汛工作;贾万志副省长协助姜大明省长负责全省面上防汛工作,重点抓好淮河流域(含南四湖)防汛工作;李兆前副省长负责胶东半岛片防汛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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