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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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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9〕36号
【发布日期】 2009-05-08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9〕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省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地震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郯庐、聊考两大地震带纵贯南北,燕山-渤海断裂带在半岛北部沿海通过,南黄海地震带分布于半岛东南近海海域,具有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有历史记载以来,我省内陆及沿海发生5级以上地震70余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7次,最大为1668年郯城8.5级地震。据统计,全省29%的国土面积和46%的人口分布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专群结合”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方针,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新建扩建了一大批群测骨干观测点和宏观测报点,有效地弥补了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的不足。但仍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点建设运行不规范、信息报送不畅通、人员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我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程,提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现有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为基础,以继续推进“三网一员”(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为重点,实现管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联合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群测群防工作效能。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县(市、区)至少建成2个群测骨干点,配备专业设备,保证每天报送数据;每个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至少选择1个深水井或水产、畜禽养殖场等作为固定的宏观测报点,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社会地震观测员,在地震部门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监测。发现宏观异常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做到常年跟踪、上报及时、落实有效。今后,各地应根据震情变化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密群测骨干点和宏观测报点。
  2.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应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地震灾情速报员,在震后及时收集和报送宏观震中、人员伤亡、房屋损坏、经济损失、群众心理及社会治安等信息,协助政府做好维持社会秩序等工作。完善地震灾情速报通信网络,保证通信渠道畅通,确保一旦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及时上报、及时核实,为各级政府地震应急指挥机构有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科技馆、文化馆、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等场所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文化站、广播站为依托,设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省地震科普宣传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墙报,举办科普讲座,组织知识竞赛,播放声像资料,组织地震自救互救演练,散发科普资料和学生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推动抗震设防技术进村入户。各级政府要切实推进抗震设防技术进村入户工作,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引导农村居民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各县(市、区)政府应成立农居抗震技术服务组织,乡(镇)政府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应明确负责管理农居建设的工作人员,对农村民居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要在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扩大试点,推广经济适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户型结构和功能合理的农村民居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把农村抗震防灾管理与村镇规划、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新居建设和旧房加固有机结合起来。
  5.推动地震应急工作进社区。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社区地震应急工作,制定社区地震应急响应方案,明确社区地震应急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组建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指导群众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掌握地震灾害预防、疏散、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临震、震后立即启动社区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群众开展避震疏散、自救、互救和抢险工作,迅速向当地政府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协助发放救援物品,协助维护社区生活秩序,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6.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程序。各级政府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建立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培训等制度。要规范地震群测群防网点设立程序、信息报送方式、日常管理模式,统一制发群测群防工作手册,明确测报内容,细化工作流程,量化技术指标,统一上报内容格式等。
  三、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群测群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地震工作,选择一名责任心强的干部兼任防震减灾助理员,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村委会、居委会要明确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落实好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准备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资源共享。防震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力量要大力支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要有效依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水文地质、畜牧养殖、渔业水产等部门的现有资源和行业优势,搞好地震群测网点建设、数据收集等工作,努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观测效益。
(三)切实保障工作经费。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经费投入。要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社会地震观测员的补助标准,保证群众观测点队伍的基本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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