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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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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9〕64号
【发布日期】 2009-05-06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九年五月六日

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和城市供水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努力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下同),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着重抓好规范化基础工作,确保我市防洪和供水安全,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在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09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警惕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针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坚持走科学防控之路,切实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应对工作。 
  2009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全力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抓住责任落实关键环节,推动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各专业组的组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2008年天津城市防洪预案》对行政首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汛有关单位的防汛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行政首长及防汛责任人必须明确责任,按照职责要求完成好相应的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防汛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保证防汛安全。二是加强防汛检查。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防汛责任对所属防洪工程、测报预警设施、转移避险措施、重点防汛部位、重要防汛设施及防汛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限时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在防汛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清晰、要求明确、措施得当、限期完成,坚决杜绝检查工作走过场,真正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住汛前黄金时间,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永定新河治理一期工程和蓟运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并在汛期发挥效益。完成蓟运河中新天津生态城段河道治理和海挡加固工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市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早下达相关工程投资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优化施工安排方案,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汛前完成应急度汛工程、蓄滞洪区撤离路及河道专项维修等工程的建设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全面提高防洪工程综合减灾能力。
  (三)抓基础重实效,增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防汛预案体系建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制定相关防汛预案。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河系防汛预案编制大纲、河系防汛抢险预案编制大纲和河系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规程编制大纲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应对险情的措施和技术要求,按时完成河系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规程的编制任务,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此为切入点,细化完善城市防汛、防潮、防山洪、水库安全、群众转移等各项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善在建工程度汛预案,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自保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二是切实搞好演练培训。要认真抓好防汛预案的落实,着眼于苦练内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汛专项培训和实际演练,注重锻炼提高防汛组织、指挥、调度能力,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抓好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重点开展永定河系防汛和沿海地区防潮的组织指挥能力演练。各河系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河系防汛技术培训和实战演习,以防汛组织安排、技术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作为培训重点,组织搞好多层次、多科目、多形式的培训考核。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组织开展符合实战要求的演习,提高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做好蓟县山区水库和蓄滞洪区应急通信技术支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组要修订防汛通信保障预案,维修防汛通讯和预警网络系统,确保防汛通信骨干网设备全天候运行。水文、气象、海洋等部门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测,努力提高预报的超前性和准确性。四是落实防汛物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要在汛前完成新增500万元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组织有关单位完成编织袋和麻袋40万条、砂石料3万立方米、桩木500立方米、铅丝50吨、炸药45吨的防汛物资冻结任务,其他物资作为一般性储备。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相应增加防汛物资的冻结和储备,满足我市防大汛、抢大险的需要。五是开展清障工作。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一级行洪河道的违法违章情况进行清理,特别是环城四区要提早安排清理海河网障,大港区要在7月10日前清除独流减河苇障。
  (四)考虑特殊严峻汛情,充分做好分洪抢险的准备。天津警备区在6月15日前完成民兵抢险队伍的组建任务,做好防洪工程实地查勘,制定分洪口门爆破方案和抢险预案,组织做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准备。永定河大旺村、永定河郎园、永定新河28+082、泃河桑梓等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与爆破相结合的方式破除,请天津警备区负责爆破,由口门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机械挖掘。其他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方式破除,由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部队配合。各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汛前完成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和变更核定工作,组织开展蓄滞洪区水患风险意识教育,落实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确保蓄滞洪区及时有效启用。
  (五)规范调度管理,精心做好防洪和雨洪水资源利用调度。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的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天津市雨洪水利用调度方案和天津城市抗旱预案,编制天津市北三河洪水调度应急响应预案。与农业、气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协调上游省市,全河系联动,科学、安全地开展北三河联合调度,充分利用我市及上游地区雨洪水资源。积极推动于桥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的审批和运用,使于桥水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储备水源。严格海河排放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口门监控,确保海河水体水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按照防洪调度预案的要求,完善市区防汛预案,协调做好市内六区的排沥工作,保证市区排水和海河水环境的安全。各河系管理单位和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调度权限,统一协调、及时响应,妥善处理防洪与蓄水的矛盾,分析预测防汛和干旱发展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度意见,努力实现雨洪水资源合理利用。
  (六)认真做好防潮、防山洪工作,保证滨海新区和蓟县山区安全。为加强防潮工作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恢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潮分部,防潮分部要抓紧时间开展组建工作,明确和落实防潮分部成员单位职责。以成立防潮分部为契机,组织滨海三区和各防潮重点单位召开防潮工作联席会议,动员各方面力量,周密安排部署防潮任务,修订完善防潮预案,落实在建工程防潮应急措施。蓟县是水利部确定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尽快完成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的建设任务,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落实蓟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意见,并认真修订山区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完善县、乡、村三级安全责任制和基层防御体系,落实村户避险措施,提高防险避险意识和能力。
  (七)精心调度安排,保证城市供水安全。要关注城市供水水源地的蓄水动态,及时分析供水形势,合理安排引滦调水时机,做好引黄济津的准备,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及上游省市的联系,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于桥水库的联合调度,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资源,变单一的汛期调度为全年调度、变单一的河系调度为全市水系联合调度,千方百计地增加城市供水水源。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海河旅游精品线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加强海河保水护水工作,密切关注河道水位水质变化,适时做好海河生态补水工作,为城市提供优美水环境。
  (八)树立全面主动抗旱观念,大力抓好农村抗旱。一是加强抗旱监测预报。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土壤墒情,掌握全市农业用水水源储备情况,及时向国家及市有关部门反映旱情及抗旱动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抓好我市抗旱工作。二是制定春季抗旱预案。组织制定我市及各区县抗旱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逐步形成抗旱预案体系。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抗旱规划大纲,加快编制我市抗旱规划。三是推行多种抗旱技术措施。认真落实天津市节水灌溉发展"十一五"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利用工程节水设施和田间节水设施提高水源利用率。推广旱作农业技术以及选种优质耐旱农作物。四是做好农业蓄水工作。加强与上游省市、地区的联系和协作,建立健全良性的调水机制,积极争取外调水源,同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尽可能多地为农业储备水源。
  (九)提高认识,加强防汛宣传。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增强广大群众防御水旱灾害的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关心和支持防汛抗旱。各防汛抗旱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围绕防汛抗旱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服从统一指挥,严肃防汛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要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防汛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大局为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援。对玩忽职守和不服从指挥的行为,要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防汛抗旱各单位的扎实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市防汛抗旱安全,为我市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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