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09)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3月3日至6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一次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检查的重点领域: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09)10号)要求,布置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开展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防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情况。 (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春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等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县(市、区)、开发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2009)10号)要求,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记录。 (二)突出重点,随机抽查。将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开发区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1个乡镇(街道)政府,2家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道路交通、渔业船舶、非煤矿山、尾矿库、工矿商贸、危化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深入一线,现场核查。深入乡镇、部门、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整改,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提交县(市、区)政府督办或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检查组的组成 此次检查共组织4个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局、质监局、国土局、建设局、教育局、水利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 第一组负责检查芗城区、长泰县、华安县。组长单位:市安监局,成员:市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 第二组负责检查龙文区、龙海市、漳州开发区。组长单位:市质监局,成员:市安监局、消防支队、经贸委。 第三组负责检查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组长单位:市交通局,成员:市安监局、水利局、交警支队。 第四组负责检查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常山开发区。组长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成员:市安监局、教育局、建设局。 四、检查有关要求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行业领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方案,针对行业特点,进行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全方位开展一次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市政府将随机抽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参加检查工作的市直部门接到通知后,请于3月2日上午12∶00前确定本单位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并将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报市安办,市政府将于3月2日下午16:00在市安办(市政府大院30幢3楼会议室)召开检查工作会议。 (四)检查结束后,各组长单位要在3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并列出受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安办。 (五)组长单位要负责提供车辆和本组人员的召集。 市安办电话(传真):2029910,电子邮箱:zzajjbgs@163·com。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