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期分批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移交的内容 1.各部门、单位占有或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土地已作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各部门、单位占有或使用的国有房屋、土地未作登记的,提供下列资料:房屋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购买、接收、交换等方式形成的房屋的有关批准文件等原始资料。 2.各部门、单位出租或出借国有资产的协议、合同原件。 3.各部门、单位对外投资的股份和股权。 4.各部门、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的股权。 二、资产移交的方式 资产移交采用分期分批的移交方式。各单位将租赁的有关资料,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和对外投资、未脱钩经济实体的股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资产核实并办理移交手续。 1.第一批:有房产租赁的单位进行资产移交(名单见附表)。 2.第二批:无对外房产租赁的单位进行资产移交(另行通知)。 三、资产移交的时间 各部门、单位在2009年2月27日前做好移交准备(具体移交时间见附表)。 四、资产移交的几点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如实详尽提供相关证件和原始资料,不得遗漏或瞒报,尤其是有出租、出借行为的单位应妥善处理好与承租单位的关系,提供确实的出租、出借合同和协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不按规定移交国有资产、隐瞒国有资产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市房管、国土部门要与市财政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一批单位资产移交时间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移交时间
1 江阴市建设局 2009年3月2日 2 江阴市交通局 2009年3月2日 3 江阴市规划局 2009年3月2日 4 江阴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09年3月2日 5 江阴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 2009年3月2日 6 江阴市粮食局 2009年3月3日 7 江阴市粮油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2009年3月3日 8 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3月3日 9 江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 10 江阴市房管局 2009年3月4日 11 江阴市河道管理处 2009年3月4日 12 江阴市建设职工学校 2009年3月4日 13 江阴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 2009年3月4日 14 江阴市科技活动中心 2009年3月5日 15 江阴市经贸局 2009年3月5日 16 江阴市商贸管理办公室 2009年3月5日 17 江阴市老年文化活动中心 2009年3月6日 18 江阴市医学会 2009年3月6日 19 江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09年3月6日 20 澄江环境卫生管理所 2009年3月6日 21 中共江阴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 22 江阴市农林局 2009年3月9日 23 江阴市种子公司 2009年3月9日 24 江阴市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 2009年3月9日 25 江阴市江港堤闸管理处 2009年3月10日 26 江阴市水利农机物资站 2009年3月10日 27 江阴市排灌管理所 2009年3月10日 28 江阴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09年3月10日 29 江阴市水利工程公司 2009年3月10日 30 江阴市工商业联合会 2009年3月11日 31 中共江阴市委老干部局 2009年3月11日 32 江阴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2009年3月11日 33 江阴市审计局 2009年3月11日 34 江阴市会计管理中心 2009年3月11日 35 江阴市体育局 2009年3月12日 36 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09年3月12日 37 江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09年3月12日 38 江阴市公安局 2009年3月12日 39 江阴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09年3月12日 40 江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9年3月12日 41 江阴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2009年3月12日 42 江阴市文化馆 2009年3月13日 43 江阴市文庙保护管理所 2009年3月13日 44 江阴市长江影剧院 2009年3月13日 45 江阴市影剧公司 2009年3月13日 46 江阴市锡剧团 2009年3月13日 47 江阴市评弹团 200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