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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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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  四川省泸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09〕38号
【发布日期】 2009-02-23
【实施日期】 2009-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泸委发(2008)17号)文件和《市级部门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在市级有关部门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现就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改革现行行政运行模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运行体制。

  二、实施主体

  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市级行政机关(含垂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许可(审批)的有关组织。

  三、基本内容

  (一)“两集中”。第一次“集中”是指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清理,将部门内的行政审批职能(含现场查验)“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第二次“ 集中”是指该内设机构整建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本部门窗口,“集中”对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

  (二)“两到位”。第一个“到位”是指行政机关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便民服务项目必须在本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到位”;第二个“到位”是指部门授予有审批职能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办事权限必须在政务服务窗口“到位”。

  四、工作要求

  (一)整合职能,设立行政审批科。各审批部门按照市编委《关于市级部门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对本部门内设科室的所有行政监管与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清理、调整和归并,将全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将许可与监管职能剥离,实现管办分离。

  (二)清理项目,再造审批流程。按照“七公开”的原则(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监管措施公开),依照重新梳理各个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确定各个审批环节的职责和相应的审批权、办事权。对重要岗位实行A、B角工作制。各个审批环节、审批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  (三)行政审批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科除经批准外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一个窗口”对外。其主要职能是:代表本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本部门授权范围履行审批职能;协助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本部门窗口的日常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仍按原业务指导关系,做好对上、下级的业务衔接工作。

  按照各部门机关内部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基本要求,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审批程序、环节、人员、设备(包括现场查验)等都应当整体前移至本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

  (四)调整领导分工,审批授权到位。按照法律主体不变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原则上应到窗口现场办公,无法到现场办公的,应采取充分授权的方式,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直接负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切实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独立运行。

  (五)配齐配强进驻中心人员。各部门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进行选派。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必须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工作人员应是业务骨干。

  (六)各审批部门审批印章的管理。各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都应当使用“××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在该专用章暂时不能替代行政印章(含钢印)的效力时,或者部门的行政印章(含钢印)在政务窗口保管使用,或者建立相应的空白证照管理制度,由政务服务窗口定人定岗管理加盖了行政印章(含钢印)的空白证照。

  五、时间进度

  市级有关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报市编办审定后,提出本部门的“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方案(包括行政审批科职能、调整归并后审批项目的流程、各审批岗位人数、首席代表的职责权限、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于3月10日前报送市效能办审核。进驻方案审定后由市政府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安排,分批通知各单位进驻。

  六、保障机制

  (一)各级监察机关依法监督。市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审批效能和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两头办理、应进不进”的问题,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以及对市委、市政府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决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二)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对窗口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在充分授权基础上涵盖各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批后监管工作,审批和监管的具体情况要及时沟通和衔接。

  (三)各牵头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推动改革。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继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  (四)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政务窗口的监管。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措施中,要为各个窗口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帮助解决窗口部门审批职能前移窗口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积极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作用,加强对政务窗口的监管,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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