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昌吉市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棉花良种补贴工作,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标准和品种 补贴范围:根据我市棉花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各乡镇棉花生产规模,对棉花生产水平高,基础条件较好,规模优势明显的村组进行棉种补贴。 西亚种业公司供种单位为大西渠镇、三工镇、二六工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宁边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 九禾种业公司供种单位六工镇、滨湖乡、榆树沟镇,国土资源局农场。 玛纳斯华西种业品种公司供种的单位为佃坝乡,价格以2009年招标结果为准。 补贴标准:亩播种量6公斤,自治区农业厅招标价4.8元/公斤,中标企业售价4.8元/公斤。 补贴品种:新陆早36号、39号。 二、项目区的选择 1、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补贴品种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种植。 2、棉花生产水平高,基础条件好,规模优势明显。 3、具有适合于棉花生长的生态条件。 4、农业技术推广力量较强,良种良法栽培技术配套,已初步形成优质棉花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5、项目区农民自愿采用优质良种,不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 6、棉花订单生产、产业化经营有一定基础。 三、供种方法 1、根据农业厅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由市农业局和中标企业签订供种合同,并将合同报自治区农业厅备案。 2、供种单位按合同供种(合同要载明品种名称、播种面积、标准播量、供种价格、种子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并按照自治区统一格式提供供种清册、供种(订单)卡。 3.供种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必须在项目区乡镇设立种子销售点,以村为最小送种点,并按补贴的优惠价格及时供种到户。供种时必须向购种农户开具销售发票,注明乡镇、村、组及姓名、品种、数量和价格等。 四、购种程序及补贴兑付 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全市棉花良种补贴面积并会同供种企业负责项目区乡镇《棉花良种补贴购种清册》和《棉花良种补贴购种卡》发放工作。 (一)购种程序 1、各乡镇、涉农街道必须按照《昌吉市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指标填写本乡镇、街道《棉花良种补贴任务分解表》,种植面积超出部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比例折算。 2、村委会根据《棉花良种补贴任务分解表》填写《购种清册》报乡镇、办事处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良种补贴审核专用章”后填写《购种卡》,并加盖公章后将购种卡发放到购种农户手中,农户凭购种卡到指定供种企业购买棉花良种,供种企业按合同要求开具销售发票,并造册登记,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本单位的《购种清册》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农业局备案。 2、各乡镇、涉农街道上报的各种资料的电子版必须和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资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并重新上报,造成的后果自负。 3、上报的数据必须合法、真实、及时、有效,如果出现漏报、重报、虚报等情况的,由上报单位自行负责解释,并做好其他相关稳定工作。 4、上报数据的时间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发放的购种清册、购种卡同时废止。 (二)项目补贴资金兑付 1、凡2009年享受良种补贴的农户到指定经销商处购买棉种并享受补贴差价。 2、农户必须到指定的供种企业进行购种,否则不予享受棉花良种补贴。供种企业不在指定乡镇、街道供种也不享受棉花良种补贴政策。 3、供种企业按合同要求,根据农户的购种卡,向农户提供合格的指定品种,给农户开具销售发票,并填写农户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备财政局、农业局查验,同时登记造册。乡镇、街道根据农户购种清册、购种卡和购种发票及时汇总购种数量,确认补贴差价数额,报财政局、农业局审核并与企业汇总数据校对无误后进行兑付。 4、具体补贴方式以自治区棉花良种补贴招标领导小组后续文件为准。 5、乡镇、涉农街道、村委会、企业在供种过程中,违反供种程序,下年度取消棉花良种补贴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买空、卖空、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对乡镇、涉农街道、村委会、企业的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设立奖励资金,对举报有功并符合事实的给予奖励。 五、项目档案 市农业局负责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图、表、册、卡”项目档案和《棉花良种补贴区域图》绘制;项目区乡镇《棉花良种补贴任务分解表》由乡镇编制,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委会、乡镇、涉农街道和市农业局保管;村有《棉花良种购种清册》,一式4份,与《棉花良种补贴购种卡》相关内容一致,市农业局1份(留存备查)、村委会2份,一份用于公示,公示期为7天,另一份用于填写《购种卡》,并在供种时由购种农民签名并按指印,1份用于供种企业造册登记。以上“图、表、册、卡”分级留存备查。 六、项目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标结束后,市农业局要及时组织项目区乡镇,在乡镇、村(组)公布中标的供种单位、补贴品种、合同供种单价、标准播种量、每公斤补贴标准等,并留存备查。 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开发办和林业局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依据此方案执行。 项目实施期间,市农业局、财政局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农业局举报电话:2596794 财政局举报电话:2528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