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根据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建设“三化两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我市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型、节约型、科技型园林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以大型绿地建设工程项目为驱动,以扩绿增绿为重点,不断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园林景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市建设“三化两型”城市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满足人们审美需求、安全需要和身心健康需要,顺应自然,最大限度地为市民群众创造休闲、避灾和活动空间,实现人、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植物生长习性,从本地气候特点和水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优先选择种植区域适应性强的植物或本地土生土长的树木花草,注重比例搭配,多种树、少植草。
(三)科学植绿,统筹绿化原则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对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的作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科学、合理地进行绿化,使园林绿化与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四)节地、节水、节材原则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坚持循环用水,利用再生水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洪水拦蓄利用,培育种植耐旱节水型植物;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的乡土植物绿化。
三、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目标2009年,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瞄准一个目标,编制两个规划,抓好三类工程,开展四项活动。瞄准一个目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编制两个规划:修编完善《郑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抓好三类工程: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工程、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工程、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升级工程。开展四项活动:2008年至2009年冬春季节园林绿化集中整治和建设活动,各县(市)、区“月季花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园林绿化专业单位“登台阶、上水平、创一流”竞赛考评活动,市场化绿地管养“滚动进级、优胜劣汰”竞赛考评活动。主要工作目标:市区新建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绿地2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完成或开工建设市级大型公园绿地2个以上,建设完成区级公园7个、游园16个以上;新植乔木100万株、月季等花灌木500万株,实现“绿城”变“花城”建设3年出形象的目标。全市新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0个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1.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市园林等有关政府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对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复查一次过关,确保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的荣誉称号。2.抓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09年,全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认真查找差距,制定完善创建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指标任务,掀起创建高潮,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扎实开展,为早日创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3.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城市)、省级园林乡镇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省建设厅的《河南省园林乡镇申报与评选办法》和《河南省园林乡镇评选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城市)、省级园林乡镇创建和评选工作。已经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城市)或国家园林县城(城市)的,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城市)或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城市),不是省级园林城市的,要加快创建步伐。要强力推进乡镇园林绿化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规划建设公园游园,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抓好园林绿化有关规划的修编完善1.完成《郑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订工作。2009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对市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科学修订编制。同时,要做好区域性绿地系统发展规划和高覆盖率的控制性详规。要抓住城中村改造以及市郊贾鲁河、魏河、七里河、潮河等几条河道和西流湖、龙子湖等湖泊水域的保护整治良机,把绿地景观和生态水系的控制性规划做好,为城市生态的修复、保护和绿化建设留足空间。2.编制完成《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2009年3月前,市园林部门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精神,组织技术力量,科学规划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编制完成《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防灾避险功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避险能力。
(三)抓好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
1.加快推进郑州西流湖生态园区建设。西流湖生态园区建设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和方针,以原生态的修复、保护为主,以适度开发为辅。要着眼于大郑州的可持续发展,把西流湖生态园区的建设作为郑州市“扩内需、保增长”,落实10项措施的重要切入口抓实抓好。要在已经确定的15.34平方公里起步区范围内,实施拆迁腾地,做好“九通一平”,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搞好景观建设,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商参与建设,进行综合开发。
2.抓好郑州植物园二期工程建设。2009年,市园林部门要抓紧做好郑州植物园一期温室和科普中心等设施完善,做好植物园二期规划立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要把郑州植物园建成河南省植物物种收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生态学知识普及的重要基地。
3.抓好雕塑公园和青铜器公园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雕塑公园和青铜器公园用地调整、拆迁安置和开工建设工作,2009年年底前雕塑公园要完成一期建设,青铜器公园要完成开工建设准备。4.抓好公园游园升级改造工作。市园林部门要做好五一公园、紫荆山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打造特色精品公园。各县(市)、区要加强公园、游园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景观品位。(四)抓好道路绿化建设和景观改造工作1.抓好四环带状公园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关于“加强城市生态廊道、绿色通道及防护林带建设”的要求,对四环路两侧各50—100米范围内的通道进行绿化,要按照城市园林的标准,高起点设计,建设城市绿色景观通道和带状公园。同时,要做好与四环路相交的郑密路、郑平路、黄郭路、大学南路、科学大道等道路及出入市口绿化景观建设,把四环路打造成集观光、游览于一体的环城生态“绿廊”。2.抓好景观道路绿化改造。市园林部门要抓好郑开大道和迎宾路、郑花路、三环路等城市景观道路的绿化改造,提升道路绿地景观品位。3.抓好市区林阴道建设。2009年,全市要推广精品街整治经验,结合清除老化行道树、更新行道树工作,对中心城区道路、街巷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在人行道较宽地段完善双排行道树,建设林阴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五)抓好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豫建规园(2008)54号)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活动的通知》(郑郑文(2008)8号)精神,组织辖区内单位、居住区进行绿化达标升级活动,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创建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基础栽植、立体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努力拓展绿化空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视率,增强宜居性。老单位庭院、旧居住区进行绿化改造后,绿地率要不低于25%;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率要保证在30%以上,同时鼓励建设绿地率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的生态单位庭院和居住区。
(六)抓好园林绿化集中整治和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园林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郑州市2008年至2009年冬春季节园林绿化集中整治和建设方案》(郑政文(2008)174号)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同时要抓好2009年新建绿地500万平方米任务的落实,其中中原区完成35万平方米,二七区完成50万平方米,金水区完成50万平方米,管城回族区完成35万平方米,惠济区完成30万平方米,上街区完成60万平方米,郑东新区完成180万平方米,郑州高新区完成30万平方米,郑州经济开发区完成30万平方米。各县(市)要根据实际制定园林绿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加强管理养护,优化人居环境。
(七)抓好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各级园林部门要认真贯彻园林绿化有关法规条例,严格管理标准,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园林绿化管养机制和各项技术规范,抓好城市公园绿地的管理养护,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特别是己丑年拜祖大典和国庆60周年的景观环境美化整治和氛围营造工作。要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抓好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要继续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月季杯”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在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开展“登台阶、上水平、创一流”园林绿化管理竞赛考评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化管理绿地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和措施,在中标管理的绿化管养公司中开展“滚动晋级、优胜劣汰”竞赛考评活动,使市场化绿地管理向专业化、集约化优势企业集中,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
(八)做好园林科研、园林产业和园林行业工作1.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园林科研体系,健全园林科研机构,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建立和培养园林专家队伍,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加强技术人才培训,提高科研人员队伍素质。2.做好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市树法桐的研究,对市区范围内大规格法桐登记造册,实施复壮保护;加强市花月季的研究和引进力度,推广种植大花月季、矮化月季等新品种,提高市花月季的品位和档次;加强新植物品种资源的收集保护及引种推广,加强优良地被植物和色叶植物的引种驯化及技术推广;加强植物管理养护、修剪整形及造景艺术的研究交流,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和疫情的防治防控;加强节约型园林建设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探索节约型园林建设的具体办法。3.建立科研基地,培育发展园林产业。2009年,我市要规划建设集园林造景、科研开发、技术培训、苗木培育、生产示范为一体的大型园林苗木花卉基地或园林产业示范园,以此带动全市园林绿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郊区农民建设苗圃、果园和花卉生产基地,培育乡土特色植物,进行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4.发挥园林学会(协会)功能优势,加强行业管理和约束。要引导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健全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制定行业章程和自律规范,加强园林行业内部管理和约束,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推广,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园林学会(协会)要协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园林规划设计与园林工程、风景名胜、园林植物与古树名木、园林植物保护、园林经济与管理、园囿动物养殖、园林绿化企业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交流与协作,促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抓住国家、省、市“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和用好政府财政资金,确保专项经费的稳步增长。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政策鼓励,尝试通过公建民助、民建公助、捐资助绿、出让绿地冠名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加快推进我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二)加大奖惩力度,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类考评办法,建立与之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考评与奖惩相结合。对各县(市)、区实行建设管理成效与资金奖补挂钩,对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实行工作绩效与单位评先和干部职工奖惩挂钩,对社会绿化管养公司实行管理养护质量与企业经济利益挂钩,以此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形成优者上、劣者下、庸者让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布的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要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跟踪检查机制,做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动态考核工作,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评比和“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优罚劣,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城市绿线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郑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郑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对新建绿地进行绿线划定,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园林绿化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管理力度,遏制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保护好城市自然绿地和人工绿化成果。要严格绿化建设项目审查、备案管理制度,市园林部门要加强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园林绿化配套工程的审查、备案和监管工作,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建成区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率符合《郑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