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对电子政务工作的要求,结合预防腐败和机关效能建设,建立政府网上审批、服务和监察平台,以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行政管理服务和监察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行政提速、服务提质,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形式和内容
(一)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形式: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将政府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通过网络固化的权力运行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限时办结、实时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透明服务的一种电子办公新方式。
(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内容:对于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操作,实现办事程序查询、政策法规咨询、资料表格下载、审批材料申报、办理结果反馈和违规投诉举报等六项主要功能。对于行政责任人,通过网络操作,实现在线答疑、实时受理、任务查询、材料预审、并联办理、统计分析、即时催办、信息发布等八项功能。对于行政监察部门,可以通过电子监察,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现场监控、在线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受理、绩效评估、决策辅助等。
三、实施办法
(一)受理方式。公众和企业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或者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审批窗口,报送需要行政审批的材料。所报原始材料,如果是纸质的,将由工作人员将其电子化(不能或不方便电子化的原始材料除外),再通过网络转送至审批的行政机关界面;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审批机关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原始材料。
(二)办理方法。属于即时审批的项目,审批材料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传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审批窗口或直接报送到窗口,公众和企业当即就可以得到审批结果;属于限期审批的项目,审批材料经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审批窗口按照固化程序进行审批或并联审批,公众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审批结果。
(三)监督办法。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对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数据汇总,实现对网上审批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通过电子监察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网上审批公开透明。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邢台市政府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戴占银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范建巡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 :盖凤安 市政府秘书长
郭运兴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赵广军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优化办常务副主任
祖英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董志军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为市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驻“中心”各单位、直属机构、省部属驻市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郭运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抽调。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是:
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督导;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网络运营单位做好市政府公务内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梳理出进中心办理项目中适合网上审批的事项,跟踪并监督政府各职能部门驻“中心”窗口日常网上审批行为,确保网上审批系统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严肃性。
市监察局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全过程,通过电子监察进行监督,接受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审批办理情况的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工作,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优化和规范,并立足实际确定高效的审批时限。
市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驻“中心”各单位、直属机构、驻市省部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网上审批实施方案,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联入市政府公务内网并保证自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制定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负责本单位网上审批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建立网上审批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并严格落实。
市财政局负责保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软、硬件建设费用。
五、工作安排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在对驻“中心”各单位认真考察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分2批建设。纳入首批建设的22个单位是: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以上单位于6月30日前建成。第二批建设的15个单位是: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档案局、市药监局、市畜牧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地震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市残联、市消防支队。以上单位于10月30日前建成。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是:
2009年1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技术开发工作方案。
2009年2月,完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技术方案的专家评估和论证,并通过领导小组审核。
2009年3月,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对驻“中心”各单位行政审批上网项目的审查和程序流程优化工作。
2009年4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首批驻“中心”各单位网上审批建设工作,同时,完成对网上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009年6月,首批建设的22个单位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试运行。
2009年10月,驻“中心”的37个单位全部建成并全面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严格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