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日
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海南省《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8]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
大力加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管理重心向农村社区转移,真正使广大农民做到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病有所医、贫有所帮,共享社会发展的物质文化成果。这不仅对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巩固基层政权,搞好社会保障,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社区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整合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把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农村社区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为龙头,改革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健全社区功能,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社区管理,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经济全面发展的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总体目标
从2009年1月开始,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农村社区。每个农村社区都应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条件:一是具有功能配套齐全的社区办公和服务配套场所;二是农村社区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齐全;三是能够有效开展政务服务、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四是社区建设与建设和谐社会、平安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结合。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工作任务
(一)配置规模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基础设施、社区管理、社区救助、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方面的建设。根据我市的实际,农村社区一般以行政村(即村委会)为单位。
(二)主要内容与工作任务
1、逐步建立和完善独立的集办公、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场所。为保障社区组织开展工作、方便村民开展活动,每个农村社区的综合用房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社区要有专门独立办公室,配备有电脑、电话、网络、远程教育等现代办公设备,用于村委会办公、处理日常事务及开展低保、优抚、救助、慈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应设有篮(排)球场、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教室等文体活动场所。每个社区要有一个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知识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认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开展医疗优惠服务,实行“绿卡工程”,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区特困人员提供优惠和照顾。
2、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是指一定的社区内由社区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全体村民参与的以方便村民生产、生活为目的的公益社会事务服务。要积极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区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精神病人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村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目前,社区保障服务是重点。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受理社区内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家庭收入,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办理上报事宜,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每个镇有一个独立的敬老院。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及各种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帮扶、救助、慈善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社区的保障水平。
3、发展社区培训教育和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组织活动场所,挖掘、利用社区资源,为村民提供相对固定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科技110向广大农村社区传播农业科学知识,培育有知识、懂技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农民。要利用社区各种专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友好和睦、互敬互助”的邻里关系,倡导崇尚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的良好风气。加强对社区村民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引导村民追求高尚道德和文明行为,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要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体育健身工程,不断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4、美化社区环境。要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要求,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和抓手,突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整治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一池三改(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发动村民开展创建生态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植树活动,美化、绿化社区,彻底治理脏、乱、差,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绿色社区家园。
5、强化社区治安。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落实群防群治;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负责社区治安工作,各警务室要覆盖到每个社区。要充分发挥民兵组织在社区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素质过硬的社区治安联防队伍;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指导治保会、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教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根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要把禁毒作为社区警务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落实吸毒成瘾人员的社区戒毒和戒毒出所人员的社区康复帮教措施,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建设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维护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从2009年1月开始,各镇要选定1-2个农村社区进行试点,其中阳江镇上科村委会和龙江镇中洞村委会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以下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月)。
市政府成立农村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调动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2月底前)。
对社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起)。
各镇政府和社区建立工作机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四)总结推广阶段(2009年10—12月)。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观摩会,学习推广农村社区建设经验。至2013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农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社区领导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镇支持、村级组织主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格局。
首先各镇要选派精干得力的领导干部进驻试点社区,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试点社区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主任,有村干部、驻村干部和较高威望的村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致富能手、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共同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面上推进社区建设与搞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关系,坚持以试点工作为基础,兼顾面上工作,做好试点再推广,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应有成效的同时,不断把整体社区建设推向新阶段。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列入市、镇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助,以村民自愿捐助、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社区建设。民政局负责社区建设规划、有关政策法规的起草和日常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总结社区建设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工作意见。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劳动保障、文体、卫生、人口计生、环保等单位,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展和改革、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对社区兴办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点、场所等给予优惠和照顾。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社区发展的良好氛围。工、青、妇以及残联、老龄、慈善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形成推动社区发展的合力。
(四)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参与机制。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在村“两委”的带动下,发挥好老模范、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干部的作用,为社区建设提供义务服务。要依托中小学校、共青团、妇女等组织成立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影响和带动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提倡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营造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