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09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扬州市2009年度水利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扬州市2009年度水利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市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继续打造平安水利、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文化水利和法治水利,充分发挥水利在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目标任务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7亿元。完成水利建设土方3500万方,除险加固中小型病险水库10座,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3000座,兴建防渗渠道、输水管道27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6平方公里。全年开采地下水控制在56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不超过256立方米,沿运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58,单位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36立方米/万元,人均综合用水量210升/人日。
三、工作重点
(一)平安水利建设要有新突破
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重点区域治理工程,抓紧乌塔沟分洪道工程建设,要在两到三年内完成。同时做好中小河流整治、沿淮洼地治理等工程。二是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长江河势治理、南水北调相关的高水河整治和里下河水源调整等工程,这些都是在我市建设的国家工程,投资较大,今年都将开工建设,各地要做好征地拆迁、配套资金筹措等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型月塘水库要在3月底基本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全年要完成小水库除险加固9座,力争完成15座。四是加快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今年全市计划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00座,各县(市、区)要根据规划,认真落实更新改造任务。五是按照确保汛前基本完成的要求,抓紧实施里下河等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六是抓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准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及早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和防台风预案,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加快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动员与组织力度,实现防汛防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抢险和社会化动员,全面提升对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积极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一定要把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洁净、安全的放心水。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扎扎实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年要解决20万人的饮水安全任务,为三年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基础。同时要按照建管结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环境水利建设要上新平台
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2009年是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第四年,需完成疏浚整治县乡骨干河道1500万方,疏浚整治村庄河塘1000万方。各地一定要依据规划,科学安排,加大力度,精心实施,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要总结典型实践经验,积极完善政府补助、群众筹资、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
切实重视水环境的保护。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采取综合治理及控制管理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使水生态系统逐步迈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切实抓好南水北调江都截污导流工程建设扫尾,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搞好水资源宏观调配,充分发挥水资源的调节功能。
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凡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同步。
(三)资源水利建设要有新进展
加强水资源管理。依法履行取水许可论证、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强化取水口"五个一"管理,做好水功能区水质测报工作,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等规费的征收工作。全面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水资源调度,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灌区、节水型社区等载体创建工作,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抓好高邮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切实加强供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涉水事务的指导、服务和督查工作。
扎实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高邮、江都要抓住国家增加大型灌区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确保灌溉前完成1.65亿元工程项目。宝应灌区要抓紧申报。各地要继续加大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工程措施的推广力度,突出节水效益,发展节水农业,抓好各类节水示范工程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加强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注意开发利用我市的河湖优势资源。
(四)文化水利建设要有新特色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强化"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强化水利精神文明建设。要高度重视并着力做好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及防汛抗旱、民生水利等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深入开展水文化理论研究,整理挖掘传统水文化遗产,丰富现代水利的文化内涵。
扎实推进水利队伍建设。大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水利队伍素质,努力提高水利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积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完成五项水利科技项目,并积极动员组织水利科技人员开展水利科研,提高水利科技含量,为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法治水利建设要有新举措
进一步加强水法制宣传教育。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搞好水法律法规宣传,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增强全社会对水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组织水法规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执法能手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水事案件,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加快推进长江执法基地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维护沿江沿河开发正常秩序,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沿江沿河开发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合法高效。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执法巡查制、案件查处备案制、组织监督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廉洁制等制度,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省水利厅"六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树立水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利建设、管理及改革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精心搞好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计划安排、资金落实上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国土、建设、交通、农林、卫生、环保、气象、农业资源开发、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水利事业加快发展。
2、抓紧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争取国家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的关键。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把前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专门班子,整合技术力量,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前期工作保证。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保证前期工作需要。结合节约型社会建设,完成好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3、加大投入力度。今年中央和省级对水利投资将会大幅增长,各地在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的同时,也要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资。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确保当年本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继续收足用好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中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水利建设的政策。各地要创新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组织和动员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4、严格考核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行全程监督、全程负责,管好用好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扩大内需水利建设投资,要严防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项目,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去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必须要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大力推行水利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部门要关口前移,主动介入,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