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调查办公室关于考核2008年度土地调查目标任务的通知
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9〕1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土地调查办:
为落实2008年度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任务,确定2009年土地调查目标,掌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2009年全省土地调查工作,加强土地调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请各地于2009年1月13日前将书面报告和附表上报省土地调查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要对照2008年下达的目标任务,按附表1的要求,逐一对照落实,进行自评,并书面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届时省调查办将汇总各地情况后统一报告省政府目督办,并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州)土地调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各县(市)完成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的,要按照省土地调查办《关于建立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备案制度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8)10号)要求,1月13日前上报备案表,未及时上报的省土地调查办将不予成果预检,并追究责任。
三、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调查成果质量。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 号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说 明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做好农村土地调查招标工作,保障土地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二)
有影像的地方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外业任务70%以上,无影像的地方制定符合实际的调查预案;有影像的地方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60%以上,向省土地调查办申请2个以上县级土地调查成果预检。
(三)
完成国家、省级开发区土地调查任务;全面开展基本农田调查工作;各市(州)至少开展1—2个县级农村土地调查试点工作;完成市、县级城镇土地调查任务80%。
说明:目标任务每项自评得分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附件2:
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进度情况统计表
县
(市、区)
农村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
项目
备案情况
(是/否)
承担单位
合同
签订时间
预计全部
完成时间
外业调查完成
比例(%)
建库完成
比例(%)
承担单位
合同
签订时间
预计全部
完成时间
完成比例(%)
市(本级)
市(州)合计
说明:1.农村土地调查部分,“市(州)合计”栏只填写预计全部完成时间、外业调查完成比例和建库完成比例项,其中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全市(州)农村土地调查全部完成时间,比例合计为全市已完成面积占农村土地调查总面积的比例;
2.城镇土地调查部分,“市(州)合计”栏只填写预计全部完成时间和完成比例项,其中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全市(州)城镇土地调查全部完成时间,比例合计为全市已完成面积占城镇土地调查总面积的比例。
附件3:
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底图下发情况统计表
县(区、市)
应获取图件总数
已获取图件数
未获取图件数
未获取图幅号
市(州)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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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时间:2009.08.28
距离上次更新已有 24 天
更新到期时间:2010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