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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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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1-06
【实施日期】 2009-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潮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韩江林场:
  按照《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潮州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潮林[2006]41号)的要求,市将对各县(区)、韩江林场2008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2008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执行情况;核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五项指标的考评表。
  二、检查方法
  听取各县(区)、韩江林场2008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汇报;察看1—2个有关现场;抽查有关指标的执行情况,并对其考评表进行核实。
  三、时间安排
  2009年2月20日前,各县(区)、韩江林场对2008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按照考核指标的计算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含考评表)书面送市林业局。联系电话:2217200。
  市初定于2009年2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韩江林场2008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潮州市林业局
二00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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