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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停止执行涉案物品价值认定有关文件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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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发文字号】
青中法联字(2008)3号
【发布日期】
2008-05-12
【实施日期】
2008-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文件
【法规类别】
其他
各区、市法院、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司法鉴定中物品价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中法[1999]88号)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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