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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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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8
【实施日期】 2006-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 其他

根据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人民法院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继续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立项审批(招标规则附后)。现将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予以印发公布,希望大家踊跃申报(申请书从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court.org)。

另外,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将本辖区内2006年的重点调研课题(限10个)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备案。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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