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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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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18
【实施日期】 2008-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国务院公告

      颁布单位:国务院

       国 务 院 公 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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