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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特别国债(一期)发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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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5号
【发布日期】 2007-08-29
【实施日期】 2007-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发布关于特别国债(一期)发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5号
 
 
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现就如下:
  一、特别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商业银行行发行,可以上市交易。
  二、本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为6000亿元。
  三、本期特别国债期限为10年。
  四、本期特别国债票面利率为4.30%。
  五、本期特别国债发行日、上市日和起息日为2007年8月29日。
  六、本期特别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2月28日和8月29日。2017年8月29日(节假日顺延)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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