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2007]6号
【发布日期】 2007-04-29
【实施日期】 2007-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企[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我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现将《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决定构建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
  专业分中心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国家中心的指导下,主要开展特定行业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研究,行业科技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一、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预计"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将保持年均增长12%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将突破7万亿元,与农业产值之比将超过1.5∶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在科技不断创新和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基础之上。建设国家中心和各类专业分中心,就是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搭建一个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一支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队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为此,农业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围绕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加工五大领域,分期、分批认定若干专业分中心。
  二、申报范围
  2008年计划认定50个专业分中心。
  (一)粮油加工领域
  1.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大兴安岭沿麓优质强筋春小麦产区和长江下游优质弱筋小麦优势产区分别建立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2.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南方籼稻主产区、东北优势粳稻产区和南方特色稻米产区分别建立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3.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中游油菜籽优势产区建立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4.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黄淮海地区、长江中游及西南地区等花生优势产区建立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5.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马铃薯优势产区,华南木薯优势产区,华北、东北和西南甘薯优势产区建立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6.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北、西北、西南杂粮优势产区建立以燕麦、大麦、荞麦、小米、食用豆类等特色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领域
  1.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渤海湾地区建立以苹果汁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2.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上中游柑橘优势产区以橙汁加工为重点,在赣南-湘南-桂北柑橘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加工为重点,在浙南-闽西-粤东柑橘带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3.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南热带亚热带地区以凉果、果汁、果干加工为重点,在西南热带水果优势产区以果汁加工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热带亚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4.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部沿海地区以速冻蔬菜、脱水蔬菜加工为重点,在西北地区以蔬菜汁和番茄酱加工为重点,建立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和中原肉牛优势产区建立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2.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内蒙古中东部、中原及西北肉羊优势区域建立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3.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中原、西南地区及洞庭湖、鄱阳湖等蛋品优势产区,以中式传统蛋制品、消毒包装洁蛋、液态蛋、专用蛋粉加工为重点,建立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四)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茶叶优势产区以农药残留控制技术、现代制茶技术、新型茶饮料开发、茶叶功能性物质提取为重点,建立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2.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蜂产品优势产区,建立以出口蜂产品、保健蜂产品、有机蜂产品,以及综合利用开发为重点的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3.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西南、华北、福建、江浙等食用菌优势产区,建立以贮藏保鲜、活性成分提取与功能食品开发为重点的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五)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林区,建立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等为原料加工燃料乙醇为重点的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与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均可申报。鼓励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的条件是: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技术创新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研发机构和地点,人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保证每年有一定的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低于60%,诚信守法。
  (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申报条件是: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或组织完成过国家或省级重点科技项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创新队伍;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研发中心建设与运行期间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四)企业应在规定的区域和加工品种范围内进行申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申报可不受区域限制,但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分中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
  (一)申报文件
  1.申报书(见附件);
  2.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如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各种相关奖励的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如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近2年的现金流量表、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1.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书》可从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http//www.app.gov.cn)或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网站下载(http//www.foodcaas.ac.cn)。
  2.申报文件一式10份,请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教质量处
  联 系 人:詹 斌、姜 倩
  联系电话:010-64192713 64192712
  E-mail: kabc625@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