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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促进协调处关于请报送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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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促进协调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25
【实施日期】 2007-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促进协调处关于请报送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办事,商务部将建立专门的在线办事系统。按照部信息化司的统一要求,将对外公布各技术进出口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请各有关单位在2007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联系方式报送服务贸易司促进协调处。已将技术进出口管理权限下放到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请将下一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另,我处近期将把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从专网转到公众互联网,并实行电子密钥管理,转换工作完成后,需凭电子密钥登陆管理系统。请各单位于2007年4月30日前一并报送需分配电子密钥的人员名单,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三人。
  联系人:左晓玻
  联系电话:010-65197374   传真:010-65197926
  Email:zuoxiaobo@mofcom.gov.cn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促进协调处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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