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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广东和本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苦碟注射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注销批准文号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注〔2007〕209号
【发布日期】 2007-03-26
【实施日期】 2007-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广东和本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苦碟注射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注销批准文号的通知》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注〔2007〕209号


各分局,稽查处、流通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关于撤销广东和本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苦碟注射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注销批准文号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101号),撤销了核发广东和本堂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苦碟注射液”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注销了该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300”。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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