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投融资水平、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繁荣和谐都具有重大意义。多年来,我省金融业有了长足发展,对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全省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滞后,金融产业比重低,总量与经济总体规模不相称,自身结构还不能满足全省经济结构多层次的需要。在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的重要时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保持全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强化“金融强鲁”意识,把金融业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根据《山东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鲁政发(2005)141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现就做强做大我省金融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合金融资源,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改革、支持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部署,从全省实际出发,大力整合金融资源,把发展地方金融机构作为全省金融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大力培植地方金融龙头机构,全面增强我省金融实力。 (二)做大做强恒丰银行。加快对恒丰银行进行股权改造、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扩充资本金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综合改革,全面提高竞争能力,逐步将其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应良好、核心指标达到优良银行标准,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做精做专城市商业银行。通过风险处置、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途径,使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并保持在8%以上。支持济南、青岛市商业银行努力提高收益和风险管理的各项指标。促使济南市商业银行立足济南、面向山东开展业务;促使青岛市商业银行发展成为以青岛为中心、辐射半岛地区的区域性银行;促使淄博、东营、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济宁市商业银行达到良好等级;促使潍坊、烟台、威海市商业银行实现资产质量根本好转;尽快使全省现存2家城市信用社全部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 (四)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面完成组织形式改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设区城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者一级法人社,争取2010年组建山东省农村合作银行。加快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改革,整合现有机构网点,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定位,实现精简高效、布局合理、功能提升的机构改革目标。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广泛吸收优秀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具备发展前景、能够长期持股的战略投资者入股,力争2007年末投资股占比达到70%以上,法人股占比达到20%以上,每家联社均有1-2家持股2%以上的企业法人社员(股东),经济条件较好的县联社要有2-5家持股比例在2-5%的战略投资者。 (五)设立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尽快筹建财产保险公司,逐步将其发展成为全国的保险品牌。适时组建一家寿险公司。 (六)重组做强齐鲁证券公司。整合山东证券资源,推动齐鲁证券公司加快增资扩股和重组工作,尽快将其打造为实力较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业务资格齐备的证券公司,成为山东资本市场发展的坚实平台。 (七)发展壮大期货经纪公司。抓住金融期货交易品种推出的机遇,引导、推动我省现有期货经纪公司合并重组,在全省培育起1-2家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力争进入全国前20位行列。 (八)做强信托投资公司。推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施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信托资源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理财及融资功能。 (九)加快金融组织创新步伐。借鉴外省试点经验,探索设立民间小额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