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区惠民医院的指导意见 宜府发[2006]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城区惠民医院建设,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帮助城区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落实市、区政府建设惠民医院的职责,完善政府投入保障制度和机制。 (二)统筹规划。选择合适的现有公立医院改(扩)建为惠民医院,并使之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大型综合医院的功能相衔接。 (三)量力而行。根据政府财力确定优惠对象和优惠措施,并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扩大优惠对象的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四)强化监管。对惠民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