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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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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建质〔2006〕500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监管,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河北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监管,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针对当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完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简称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建立检测机构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推行科学的检测管理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机构的社会信誉,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切实解决影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关键性问题,使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具体目标是:

  1、检测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2、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3、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

  4、检测机构内部管理得到加强,检测水平得到提高。

  5、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严肃查处。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治理重点和检查内容

  今年,全省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整顿的重点是:

  1、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

  2、无资质、超资质承接检测业务的行为。

  3、出卖、转让资质及不经检测出具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4、任意压价、恶性竞争等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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