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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8
【实施日期】 2006-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席位持有机构: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募集验资成立。根据东海证券申请,本所将自2006年7月19日起为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转让业务。
  二、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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