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数据核查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合字〔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数据核查制度的通知
(商合字〔2006〕26号)
 
 
各驻外经商机构、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贸易处、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经济部:
  随着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的加快,国内外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普遍关注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状况。2002年底,商务部、国家统计局适时制定并开始执行了《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2004年98’中国对外贸易投资洽谈会期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对外发布了《200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非金融部分,下同),2005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又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了《200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肯定。
  由于各国间统计制度的建设、统计指标的设置、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收集的方法存在不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