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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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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部明电[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明电[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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