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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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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市[2006]176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6]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发展,方便偏远地区农民用药,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加强管理,并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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