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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lawyer proceedings 
离婚财产分割
作者: 徐雪敏   时间:2025-02-24 14:48   点击量:38
在婚姻关系走向终结时,离婚财产分割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乎双方的经济利益,更可能影响后续生活的走向。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帮助我们在这一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哪些财产需要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对象,其涵盖范围广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
  1. 工资、奖金与经营收益:工作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夫妻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收益,均在此列。

  1. 知识产权收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实际收益或明确可取得的收益,如著作权的版税收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 。

  1. 继承或赠与财产:在婚姻期间继承的遗产,以及他人赠与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1. 特殊财产:像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也属于共同财产 。

财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1. 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拥有平等的权利,在承担共同债务时,也负有平等的义务。

  1. 保护弱势群体:要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房屋等财产时,如果存在抚养子女的情况,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权益;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会适当照顾女方 。

  1. 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1.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在分割财产时,会充分考虑财产的实际效用,确保不损害其性能和经济价值。例如,将生产资料分给更需要、更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对于生活资料,会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的需要 。

不同财产如何分割?

  1. 房产:如果有明确的婚前房产证明,或夫妻双方签订的房产所有权协议,按照协议执行。若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通过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需经评估后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可将房屋拍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1. 证券类资产:夫妻双方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若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需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若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

  1. 银行存款与理财产品:夫妻双方名下的存款、理财产品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举证,如提供婚前或婚后的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等 。

  1. 保险:夫妻离婚时,若参加了财产险、人身保险,双方可先协商,通过补偿对方相应保费、退保后分割保费、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方式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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