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浙江温州文成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续报称,文成县公安局依法对朱某某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

  通报还称,经调查,违法嫌疑人朱某某到案后如实陈述了殴打医务人员和故意损毁财务的违法行为,经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朱某某进行法律能力评定,评定结论为朱某某对本案具有完全受处罚能力。

  5月20日20时42分,文成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文成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儿科有人损坏公物并殴打医生扰乱单位秩序,接报后大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当日上午,朱某某(男,49岁,文成大镇人带着发烧的女儿前往文成县人民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予以用药,并告知服用药物后不见效需到医院输液。

晚上20时许,朱某某女儿仍高烧不退,遂带女儿前往县人民医院要求输液治疗,医生告知夜晚无法皮试不便输液让其第二天到门诊皮试后再输液,随后朱某某认为医生未告知其女儿病情危急程度,即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儿童护理站站台故意损毁站台电脑显示屏等物品,并对坐诊医生进行殴打。 

作为父亲,他的这个行为表现了对女儿的担忧,对女儿的爱。同时也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让孩子认为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暴力的行为来处理。作为家长我们要以身作则,成为孩子心里一个好的表率,冷静才能将事情处理的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