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宁夏实施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严重失信将被终身追究
最热文章
  • 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
  •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起诉……
  • 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
  • “徐玉玉案”案情梳理……
  • 快递成“慢”递 ……
  • 江西法院审理涉黑团伙……
  • 检察院末检工作进校园……
  •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党组会:减少形……
  • 2019年中央部门预……
  • 中纪委《以案示纪》系……
  • 杭州保姆纵火案民事诉……
  • 4月1日起内地居民出……
  • 中国公民在莫桑比克遇……
  • 百度、搜狗等公司因骚……
  • 宁夏实施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严重失信将被终身追究

    王节    时间: 2018-12-06  点击量: 388

    本月起开始施行的《宁夏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奖惩,对一般失信的给予一定限制措施,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一票否决、终身追究,对于信用等级好的将赋予更多科研自主权,以推进宁夏科研诚信管理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

    据宁夏科技厅介绍,办法确定了科研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正常、一般失信、严重失信5个级别。各责任主体默认信用等级为正常,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连续发生5次一般失信行为的降为严重失信;连续5年无不良信用行为的为良好,连续8年无不良信用行为的为优秀。

    在奖惩方面,宁夏对科研诚信实行评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为优秀的,可以简化项目申报材料,免予项目中期检查,并在自治区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和组织申报国家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对于发生不良信用行为的,则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轻者警告、诫勉谈话,重者收回科研资金、暂时中止项目,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则一票否决、终身追究,并将其推送到“信用宁夏”建设平台向社会公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