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夫妻景区抓猕猴当宠物养2个月 被提起公诉
最热文章
  • 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
  •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起诉……
  • 已收到新公司入职通知……
  • “徐玉玉案”案情梳理……
  • 快递成“慢”递 ……
  • 江西法院审理涉黑团伙……
  • 检察院末检工作进校园……
  •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党组会:减少形……
  • 2019年中央部门预……
  • 中纪委《以案示纪》系……
  • 杭州保姆纵火案民事诉……
  • 4月1日起内地居民出……
  • 中国公民在莫桑比克遇……
  • 百度、搜狗等公司因骚……
  • 夫妻景区抓猕猴当宠物养2个月 被提起公诉

    王节    时间: 2018-01-15  点击量: 281

    因为觉得景区内小猕猴十分可爱,两夫妻竟突发奇想将其诱捕回家当宠物豢养。两个月后,两人带着两只“宠物”猕猴,经过高速检查站例行检查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7826日中午,赵某某、张某某两夫妻去佘山景区游玩,爬山时,看见树上有两只幼体猕猴特别可爱。

    两人很喜欢小动物,便用随身携带的小面包和小馒头投食,两只小猕猴也不认生,看见食物就上前吃了起来。

    看见猕猴的可爱模样,两人甚是喜欢,便想着带回家当宠物养。于是,张某某趁小猕猴吃东西时,见四下无人,用手一把抓住一只猕猴,迅速放入包内。丈夫赵某某见状,也抓了另一只小猕猴,交由妻子一起放入包内。

    随后,两人带两只猕猴离开景区,将它们当做宠物豢养在家中。两个月后的一天,夫妻俩带着两只小猕猴准备外出游玩时,在高速检查站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

    看到两只猕猴时,民警震惊了,便追问来源。赵某某、张某某瞬间紧张起来,支支吾吾也无法说清,在民警几番质问下,两人才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经鉴定,夫妻俩一时兴起从景区偷来的“宠物”均为猕猴活体(幼体),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在自然风景区内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