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有一事咨询,公司内有员工利用平时及双休加班,在空置未装修大楼内将预留的3×2.5消防专用电缆,并谎称为临时线对国有资产进行大肆拆窃,估算总量在2500-2800米;并有监控视频显示在2017年10月份,分批次装上私家车并驶离公司,具体运到哪不得知;汇报公司领导后经公司现场查看、调取监控视频及询问涉事人后作出回复:被盗无法认定!!!
对于这样的回复,我作为反映整个事件真相的人当然不会认同,认可。请问律师:从我言语间反映出的事实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件呢?接下来我又该做什么?怎么做?往哪个职能部门反映?谢谢!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