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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答 如何维护人身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地区:江苏-南京    分类:民商事类-侵权损害    悬赏分:5    回答数:0     2017-08-10 07:13
  • 如何维护人身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某干部以村委会名义非法花费政府两万多元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顽固职守原告两个多月,由于原告证据不足,法院不要求被告解释这一切,不提供答辩其行为是否合法,原告故申请行为能力鉴定。谈志刚与朱孝兵.伏湖村委会.江苏省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于2016年11月7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6]苏0830民初6197号.2017年2月22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在盱眙县法院摇号对原告行为能力鉴定.鉴定部门材料退回,未解释原由,法院要求原告所有鉴定机构申请完毕再说,否则要求原告终止申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第一次申请鉴定,鉴定机构是否给予鉴定花费五个多月,如果每个鉴定机构都是申请一遍,就需要花费几年时间,请问法院要求是否合法,依照(司法鉴定通则)条例,七个工作日内鉴定机构必须给予申请人(单位)答复是否给予鉴定决定,三十个工作日内鉴定完毕,现在申请鉴定五个多月,材料早就退回还无限期等鉴定机构书面回复不予鉴定原因,谁承担不作为责任,如果理由充分法院可以驳回原告申请行为能力鉴定诉讼请求,开厅,审理判决吗!如再无限期拖延下去,法官应承担什么责任!问题补充:某干部为掩盖违法,躲避法律责任,以村委会名义非法花费政府两万多元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原告两个多月,法院未判决原告无行为能力,村委会未提供无行为能力或严重精神疾病书面鉴定结论,原告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提供证据弱势群体困难太大了,这说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司法腐败,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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