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咨询 >>问题内容

已解答 请问检察院立案标准

  • 地区:江西-赣州    分类:未分类-    悬赏分:0    回答数:1     2015-01-03 17:52
  • 各位律师:请问检察院立案标准,事情经过是四川达川区检察院反贪局在上级检察院的转批下,查办达县国土局以局长为首等人将人政府的一块划拨土地1.996亩(0.772亩不认定),低价转让给达州市水利局职工拥有,以抵偿债务为由,办理过程中达县国土局主要是没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原申请方签字和盖章同意,而直接由被享受人伪造相关证据通过公证(后来公证处发现错误依法撤销该份公证),提供给国土局办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既是被享有人的亲弟弟。但弟弟也没有到国土部门签字,国土部门直接用伪造证据转让的该1.996亩划拨土地,没有缴纳任何费用。 2014年我们十几年的信访和走访等,看到希望时,结果达川区检察院以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为由,以达川检反渎(2014)1号,不立案通知书下达给举报人。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贷借款十几年的利息高达近八十万元,检察院不认定。请问检察院说:不达到30万元不立案理由和证据来源。

已采纳回答

    你好,你说的80万不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你对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意见。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01-04 09:01


更多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张颖

张颖律师

回答数:0 采纳数:0

咨询电话:13126837129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郑铁魁

郑铁魁律师

回答数:452 采纳数:441

咨询电话:13357088292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吕华兴

吕华兴律师

回答数:439 采纳数:433

咨询电话:15215777332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律友网免费法律咨询网作为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平台,为全国网民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发布您的法律难题,万名律师立即为您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分析。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击这里立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