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条件

   强制医疗只能对经过鉴定程序确定为精神病人的行为人才有可能适用。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适用强制医疗程序的关键,是查明其在实施暴力行为时是否患有精神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而丧失辨别能力、控制能力,而这其中的关键手段是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刑事诉讼法》也对鉴定作了专节规定。一旦经过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精神病人而且不负刑事责任,应当及时终止普通诉讼程序,并根据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应当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强制医疗程序的必经环节,是各国的通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定,对行为人适用保安处分程序,在侦查程序中就应当为鉴定人提供准备在审判程序中作鉴定的机会。英国要求,至少有两名执业医师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证明被告人正患精神变态、精神失常或者严重失常,而且应使法官确信其精神失常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对该人施以强制医疗是正当的。

俄罗斯、本等国刑事诉讼法对精神病鉴定场所、期限等也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