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及构成特征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有枪支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将个人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非法出租、出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或者该出租、出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枪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和民用枪支。    

(二)客观要件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将个人和单位的合法用枪出租、出借给他人及因该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将枪支用作借债质押物的,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论。    

(三)主体要件    

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不具备有合法配枪资格的个人和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枪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