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及构成特征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造谣,是指编造或者散布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并将其扩散的情形。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参战部队的作战利益。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战时编造、扩散各种谣言、蛊惑人心、动摇军心;   

2、危害作战部队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3、造谣扰乱军心的行为是发生在战时。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战时造谣扰乱军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