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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反诈骗 骗子吃哑巴亏

2016-12-0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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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中国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方式多种多样,受害对象大多数是防范意识比较薄弱的老年人和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今年9月份发生的几起大学生诈骗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这些事件涌入人们视野,人们防诈骗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这不退休老师胡大爷就成功地对骗子进行了“反诈骗”。

事情经过,11月28日,胡大伯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里,对方报出了胡大伯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你涉嫌一起北京的洗钱案,起码要跟毒贩关36天。”骗子就开始按照剧本走戏了……没想到,胡大伯居然收到了骗子转进他账户的80万。接下来,胡大伯卡里每次转出了5万左右,转出了约30万。胡大伯好像突然醒悟了!果断挂了电话,关了电脑,拔了网线。冲进派出所,胡大伯就说:“这钱我要上交国家!”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强调受害人行为的自愿性,意思是说受害人由于犯罪人的原因,处于认识错误的状态,基于自愿处分自身的财物。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此案中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从胡大伯卡中转账,只是由于胡大伯的防范意识较强没有得逞,属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是诈骗未遂。由于行为人目前没有被抓获,我们无法得知其是否为惯犯,一旦查证属实,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电信诈骗如此猖獗,很多时候导致家破人亡,在网络技术空前发达的今天,我们一定要学会辨别,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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